第589章 围攻(四十一)
    高亢的喝令声此起彼伏,沉重的脚步声匯成一股。
    行走在队伍最前方的旗手,骄傲地將飞翼雄狮军旗高高举起。
    铁峰郡团的五营步兵,昂首阔步开入战场。
    他们先是藉助车垒的掩护,由行军纵队展开为作战横队,然后才继续推进,直至山坡下。
    以[坚贞]的標准来评判,对方的队形变换还是难掩笨拙生涩,但这已经足够引发“十二军团”
    的军官们的重视。
    因为按他们所知的情报,新垦地叛军以紧急徵募的新兵—一俗称壮丁一为主,训练和装备都很糟糕,以至於倾巢出动围攻南方面军的老弱病残都不能取胜。
    而眼前这群在敌前从容展开、结阵的叛军,儼然是一支有模有样的强兵。
    大高地东北侧的森林里,也陆续有身著蓝灰色军服的叛军士兵从树丛中现身,如同是石缝里渗出的水,乍看毫不起眼,可积少成多,不一会就匯成一汪清泉。
    他们同样在结阵。
    “敌军立足未稳!”锐气十足的第九大队大队长简·阿奎那少校主动请缨,“可以先发制人!
    第九大队来做先锋!”
    “先发制人?”阿尔达梅冷冷扫了一眼山坡后方,正在舔舐伤口的辅助骑兵们,又望了一眼山坡前方严阵以待的叛军重骑兵,权衡利弊之后,他决定不放弃地形优势,“怕不是要为敌所制。等叛军自己攻上来吧,这么大阵仗,总不会是来武装游行的。”
    “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,”托马斯·海默中校在高地边缘梭巡,一面辨识旗帜,一面暗中计数,“一、二、三、四,一、二、三。”
    把两个方向上的叛军都清点过一遍后,海默中校回到军团长身旁,“大路上来的是铁峰郡叛军五个大队,从树林里迂迴过来的,是白山郡叛军四个大队和雷群郡叛军三个大队。”
    中校舔了舔嘴唇,“看规模,缺员不少,百人队旗的数量,也有点不对,可能还有叛军在路上。但看编制,围攻诸王堡的叛军,到齐了。”
    阿尔达梅略一頷首。
    托马斯·海默还有话想说,但他明显有些犹豫,天人交战后,他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担忧:“叛军的精神头有点不对,不像是士气崩坏的样子,应该是————早有准备。”
    “我还没瞎,”阿尔达梅面无表情地回答,“中校。”
    托马斯·海默低下头,什么也没再说。
    確实,山坡上每一个眼睛没瞎、智力也正常的人,都已经能瞧出来了:
    打过来的不是叛军后卫——哪有这么多人、这么多旗的后卫?
    来的是叛军的大部队,是叛军全军;
    而且非常有可能,就是衝著[坚贞]来的!
    范斯高·阿尔达梅掏出手帕,仔细擦拭掉胸前各勋章上的灰尘,然后催马来到阵前,在士兵们面前缓缓走过,將高地上的五个大队一一检阅。
    “先生们!我原本是想在银鱼渡,为诸君打一场痛快的歼灭战的,”他的声音响彻整座山岗,激情澎湃、斗志昂扬,完全不似面对大队长们时的冰冷、阴沉,“可现在来看,咱们只能在这块小土包上,凑合著解决他们了!”
    [坚贞]的士兵们摇晃长枪、拍打盾牌,回以低沉的呼声。
    “牢记你们的荣誉,坚守你们的阵地,一步也不要后退!记住!你们是坚贞”!是內德·史密斯的继业者!是光荣的联省军人!屠夫在你们面前俯首!偽帝也在你们面前退避!没人能压垮联省人的大方阵,偽帝不能!叛军也不能!现在不能!以后同样不能!”
    [坚贞]再次回以呼声。
    “你们准备好了吗?”
    [坚贞]回以热烈的欢呼。
    “那就让他们来吧!!!”范斯高·阿尔达梅拔出佩剑,吼出了那句內德·史密斯曾使用的口令,“方阵迎敌!!!”
    山坡上的所有联省士兵,齐声吶喊。
    [坚贞]的大队长们相互对视了一眼,默默頷首道別,各自返回本阵。
    从东北、东南两个方向,叛军已对十二军团形成夹击。
    不过“坚贞”无所畏惧一因为方阵生来就是要被包围的。
    [三日前]
    [预备军官作战会议]
    自“蒙氏补习班”无疾而终后,这还是温特斯第一次给人上课。
    他专门找来了几根葡萄藤鞭杖一没这东西,蒙塔涅老师总觉得手里少点什么,心里也空荡荡的。
    “一言以蔽之,內德·史密斯军事思想的核心,就是[在战略上进攻,在战术上防守]。”
    “防守是比进攻更有力的作战形式,一支提前设好阵地的军队,往往能顶住数倍於己方兵力的敌军的围攻;”
    “反过来说,如果一支军队贸然进攻另一支兵力与己方相当、战力与己方相近的敌军,那他们肯定是要碰钉子的。”
    “如果敌军还占据著坚固堡垒,那下令进攻的指挥官,肯定也是个蠢蛋。”
    副校长温特斯讲得兴起,没注意到旁听的白山郡军官和雷群郡军官,表情都有些尷尬。
    只有正校长约翰·杰士卡准將边听边讚许地点头,“目光如常”。
    军营里没有教室,课堂就在露天开办。
    预备军官们席地而坐,在无比简陋的环境下,上他们註定一生都无法遗忘的一堂课。
    “既然如此,为什么还要进攻?”温特斯看向预备军官们,“谁能回答我?”
    他自光扫过,所有学员都下意识低下了头,连一向大胆包天的侯德尔都迴避了他的视线。
    等了一下,见没人回答,温特斯也不浪费时间,直接给出答案:“因为进攻比防守更能掌握主动权,防守是消极的、被动的,只能等著別人来打你,被別人牵著鼻子走。进攻却是积极的、主动的,能调动敌人,强迫敌人跟著你的指挥棒行动。”
    “现在明白了吗?”温特斯用葡萄藤杆子敲了敲钉著地图的木板,“为什么老元帅要[在战略上进攻,在战术上防守]?”
    “简单来说,”他比了一个凶狠的割喉手势,“和老元帅对阵,只要被他逮住机会,他就会一剑朝你的要害插过来,逼你格挡、逼你闪躲、逼你后退。
    “他会在你不能受威胁的地方敲下钉子,让你如鯁在喉、如芒在背,逼迫你不得不去主动进攻他,他则会设好阵地,让你碰得头破血流。”
    “听起来是不是很容易?”温特斯微笑问,“甚至有些过於容易了?”
    下一刻,他收起笑容,环视学员,重重地说,“可单单是攻敌所必救”这第一步,就不知有多少人,多少名將、多少君王栽在上面!”
    [五克高地东侧]
    雷群郡团的四营人马已经到齐大半。
    四个基本成型的“营方阵”,在森林边缘的空地上一字排开。
    长枪手居外,剑盾手和长戟手护卫军旗居中。火枪手在更外圈,他们分为四队,列於方阵四角还有一些士兵没到,但是不能等了,再等下去,包抄的意义都不存在了。
    帕拉迪把头盔夹在肘下,好空出手给自己戴铁手套。
    他手口並用地繫紧皮绳,眼睛却紧盯著山坡上用金线绣著番號的红白蓝三色军旗,一刻也不移动。
    帕什切·米克骑著战马,踱步过来。
    “哎,”白山郡团的指挥官轻轻嘆气,“又要玩命了。”
    “嗯,”帕拉迪往地上哗了一口发苦的唾沫,目光仍旧不离山上的敌人。
    “有个事,”帕什切少校踌躇不决,最后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决心,才郑重无比地开口,“我非得跟你问个清楚不可。”
    帕拉迪挑眉,莫名其妙地瞟了好友一眼,“说。”
    帕什切轻咳了一声,“你真的跟你表姐————”
    瞬间,帕拉迪·里马依像是受到惊嚇的猫一样,肩膀紧绷、后背弓起,全身像尸体一样僵硬。
    他缓缓转过头,瞪大眼睛,不是用愤怒,而是用震惊的目光,看著身旁的战友,令得后者心里发慌。
    “[粗口]!米克![粗口]!”帕拉迪爆炸了,“我[粗口]就那么一说!明白吗?就是那么一说i
    ”
    “哦,原来如此————”帕什切少校拖著长长的尾音,对好友的不诚实颇为失望。
    然后是一段尷尬的沉默。
    “我————”帕拉迪涨红了脸,羞愤至极,“我那时才八岁!八岁!我懂什么?难道————难道你小时候就没仰慕过年长的女性吗?没有吗?”
    “有!哎,有过!”帕什切少校连连答应,但脸上的笑容出卖了他,“谁没有过啊?!”
    说话间,一段低沉的长號声从南侧袭来,並重复了两次。
    “哈,”帕什切翘首望向南面,但是树林和地形阻挡了他的视线,“铁峰郡团出击了,咱们也该上了。”
    “嗯”
    心“再见了,老同学,”帕什切·米克轻敲马肋,面带微笑,借用某人的话道別,“等打败了敌人,我们再重聚。”
    帕拉迪不忍与好友对视,他怕仅是目光交错,自己就会落泪,所以他只是重重点头。
    帕什切吹了声口哨,瀟洒离去。
    帕拉迪·里马依少校扣上铁盔、掀开护面,抽出佩刀,直指山坡上那刺眼的三色军旗。
    “击鼓!”帕拉迪挥下佩刀,“前进!”
    以三声號角为信號,北侧的“叛军”与南侧的“叛军”同时向坚贞所在的高地发起了攻势。
    不过,第七大队、第四百人队、第三帐的士兵樊尚没有这种宏观的认知,他只是一名最普通的火枪手,拿著比后排长枪手稍高一些的餉金,听十夫长的命令行动。
    但陆军给樊尚开更高的薪水,不是因为陆军中意樊尚,而是因为火绳枪使用时有一定风险,所以火枪兵被视为一个技术兵种,薪资理所当然更高一些。
    更因为真打仗的时候,火枪手大部分时间的站位,比长枪手还要靠前。
    在持戟军士的催促下,樊尚和他的七个同帐兄弟扛著火枪,一路小跑到第七大队的方阵前方,站成一个竖排。
    其余十九帐火枪手也是一样。
    第七大队的两个火枪手百人队在大方阵外,单独结成了两个小方阵,而樊尚有幸被分到了最前排。
    他支好火枪,轻轻吹了吹阴燃的火绳,然后將枪口对准了山坡下的敌人,扳开了火药池的盖子日腮帮子贴上枪托的瞬间,樊尚突然觉得自己非常镇静,他全神贯注地观察著山坡下的“叛军”。
    只见“叛军”所有人都穿著灰蓝色的粗麻衣裤,哪怕是有盔缨的军士和骑马的军官也是如此—
    一这点和“坚贞”很不一样。
    樊尚猜测“叛军”的衣服应该是用便宜的甘蓝或是矢车菊染的,因为有不少人的衣服已经洗得褪色了,看起来灰濛濛的。
    “唉,得用靛蓝呀,”樊尚在心里嘆气,“亚麻本来就难染,甘蓝又很容易掉色。”
    樊尚之所以会额外关注叛军身上褪色的衣服,是因为在成为一名火枪手前,他本是一名染工。
    他能染亚麻布,也能染羊毛料,大部分时候,他染便宜的蓝色和绿色,偶尔也染黑色、红色。
    但帕拉图闹內乱之后,亚麻运不出来了,羊毛也运不出来了。原料短缺,纺织工场纷纷停工。
    织工停了工,染工也很快就没有了麵包吃。
    而樊尚还有一家子人要养,於是他以十二个银板的价格,把自己卖给了陆军。
    “甘蓝不行的,”樊尚在心里念叨,“还是得用靛蓝。”
    身穿蓝灰色衣服的叛军排列整齐,步伐缓慢,径直地朝著山坡上走来。
    走到山脚下的时候,好像是被吞掉似的,一下子就不见了。
    可他们的军鼓声却越来越近、越来越近—是山坡的弧度挡住了樊尚的视野。
    很快,隨著“叛军”走上山坡,闪亮的矛尖从高高的草丛中冒了出来。
    然后是枪桿,然后是叛军的盔缨、面庞、肩膀、躯干、腰带、裤子、高高的灰布绑腿。
    “叛军”长枪手肩上的长枪,像是被风拂动的麦草,隨著军鼓的节拍,有规律地轻轻摇晃。
    隨著双方距离越来越近,“叛军”的火枪手也快步出列,像樊尚一样,来到长枪手的前方。
    “第一排——预备!”军士的吼声在樊尚的耳畔迴响,“放!”
    “该用靛蓝的,”樊尚一边想,一边按下了发射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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