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更人梆子声儿一响, 黄金万两。
    杨蔓娘睁眼儿起床。
    随手翻一翻昨晚在夜市上花五十文淘换来的二手黄历。
    嗯,不错不错。
    今儿个是好日子,宜上工赚窝囊费。
    上工大吉, 薪想事成。
    外边儿天空飘着淡淡的明霜。
    老二杨士林一大早起来, 洗漱吃了朝食, 便仔细的整理身上的衣裳穿戴。
    今儿个是他第一天去朱雀门小报做学徒的日子。
    可不能马虎了。
    杨蔓娘昨儿从夜市上回来又赶稿子, 睡得迟了。
    早起不免有些困倦。
    好在如今搬了家,离矾楼近了,早上起来倒也不慌。
    在堂屋外间儿炉子上, 提了铜壶倒了热水洗了脸刷了牙。
    打个个哈欠,将昨儿晚上修改好的稿子,包上油纸递给他。
    以后杨士林在朱雀门报房上班倒是很不错。
    也不需要她专门再去报房送稿子了。
    “第一日上工, 要主动一点儿, 嘴巴要甜,遇事儿不要不好意思, 上上下下的该称呼的称呼,若是不懂的就该问的问,要尽快的融入进去。不过, 该有脾气也要有, 遇事情别太怂,免得别人欺负你。”
    杨蔓娘太知道新人第一天上班的情况了。
    不是说你与人为善不惹事儿,别人就会和你和平相处的。
    相反,很多时候。
    那些小人都喜欢看人下菜碟儿。
    你若是表现得太蔫吧太老实, 太缺乏攻击性了, 反而容易被某些老油子欺负,把原本该他自己做的事情推给你。
    要是出了事儿,又把责任推到你身上。
    杨蔓娘可不想自家弟弟去上班去受欺负。
    “我知道了, 大姐。”
    杨士林点头。
    朱雀门报房那边儿,虽然不管住。
    但是做学徒的话,中午的时候是管一顿午饭的。
    虽然,如今家里日子宽松了许多,也不差这一顿半顿饭的。
    但是苦日子过久了,能吃到不花钱的午饭,杨士林还是觉得很开心很满足。
    眉眼带笑,吃了两瓣老三杨盼娘递来的淮北蜜桔。
    将包好油纸的稿子小心翼翼的揣进怀里。
    杨蔓娘毕竟是现代人,懂一些基本的营养搭配,虽然经济宽裕些了,也并不一味的只买着吃肉吃面,搬了家之后,又抽空儿去潘楼小贩那里,买了鸡蛋和牛乳这种高蛋白质的食物,又买了小半篓子补充维生素的淮北蜜桔,每日里一家子都搭配着吃。
    所以,这段日子下来。
    不光老三杨盼娘长肉了。
    杨士林也一样。
    又恰好正是长身体的年纪。
    他竟然还抽条儿了,个子长高了不少。
    站在一起。
    竟然比杨蔓娘自己还高出了小半个头。
    ......
    要说。
    汴京的城里十七家报房的东主,哪一位最近的心情最好。
    那毫无疑问,便是朱雀门小报的东主朱旭了。
    不错。
    朱旭这些日子,确实有点儿得瑟。
    每日背着手儿来报房转一圈儿,便要去附近的朱骷楼茶馆儿交际。
    不错,确实是去交际。
    小商小贩们在瓦子和店铺里做生意,每日里早出晚归辛辛苦苦的,才赚个三瓜俩枣儿的。
    但有了一定规模的大商人,则不同,他们都雇佣了可信的大掌柜二掌柜和帐房先生,自己本身早就已经脱离了守着店铺的日子。
    多数时候,这些身家丰厚的大商人,都会穿上崭新的绸缎衣裳,坐上牛车去上等的酒楼和茶肆里喝茶,与同行交际,寻找商机,彼此交换资源。
    来赚取大笔的银子。
    若是谁短时间内做了一笔大生意。
    那就是茶馆儿里的红人,同行彼此见了都要拱手道贺的。
    而你要问,最近朱骷楼茶馆儿最得意的商人是谁。
    那毫无悬念,非朱雀门小报的朱旭莫属。
    朱旭这段日子出来,同行们见了他都羡慕的紧。
    原因无他。
    盖因为其得了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。
    《霸道王爷心悦我》这本小说,最初开始连载的时候,朱旭自己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好的反响。
    毕竟,他是个四十多岁承担着养家重担的中年男子,早已过了憧憬爱情的年纪,所以,对于这类情情爱爱你侬我侬的的东西,天生就不是很敏感。
    最初,也只是觉得这本小说内容风格新颖大胆,而且,还给自己换了一个广告的免费好点子,他才同意连载的。
    即使后来拿回家里,自己的女儿朱秋雨对小说初稿的内容赞不绝口,朱旭也没怎么当回事儿。
    毕竟。
    他知道写这小说的小娘子杨蔓娘才不过才十四岁的年纪,还是个半大孩子罢了,写出的东西又能多惊人呢?
    当时的朱旭,更多的是把希望和注意力都放在广告上的。
    谁知道,无心插柳柳成荫。
    这次,竟然真让他给捡到了宝贝。
    付费广告的点子,虽然一开始很火爆,也给他的朱雀门小报带来了不少收益和名声。
    但是,很快便被其他各家小报给模仿了,不过两三日的功夫,汴京城所有的小报版面上都开始打广告了。
    所以。
    这一块儿现在收益,也不再像一开始那般夸张,而是渐渐的趋于饱和。
    但是。
    杨蔓娘的这本小说却不同。
    它就像一匹一骑绝尘的黑马。
    自从连载开始,就被很多的人所喜爱,尤其是格外的讨女人的喜欢,不但小娘子们对其趋之若鹜,就连很多后宅的夫人们,也在每日里追读。
    尤其是书中,豫王爷情到浓时,邪魅一笑说的那两句话。
    “女人,你这是在玩火。”和“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”。
    如今已经是名动汴京。
    其中前一句中的“玩火”两个字,被赋予了心照不宣的暧.昧的含义。
    直接导致了家里的孩子调皮玩火,当娘的骂起来也不爽快了,还得专门换个词儿。
    而后一句。
    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。
    则更是风靡。
    成了很多年轻小夫妻闺房办事必说的私密话儿。
    就连朱旭自己。
    都没忍住跟了一波风,在夜里回来,跟自家老妻调-情的时候,也说了一句。
    不过,效果有些一言难尽。
    他家婆娘太不解风情。
    见他邪魅一笑。
    居然问他怎么回事,是不是受了凉脸抽筋了。
    把朱旭气的,一宿都背过身子不想跟她说话。
    当然。
    这种糗事儿就不必提了。
    最近在茶馆儿里。
    有不少同行都在跟自己旁敲侧击,想要认识一下墨瑾公子。
    不光如此,朱雀门报房这些日子,前前后后的,也来了不少人打听小说的后续,顺便打听作者公子墨瑾是何许人也。
    动静自然不小。
    所以。
    就连报房里的撰稿人,闲了的时候,也也很喜欢聚在一起讨论话本儿的剧情。
    讨论墨瑾公子这本话本儿,究竟和别个有什么不同。
    为什么偏偏才写了这么几章,就会这般的势头爆火。
    “奇也怪哉!说起来,我到现在都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哩,这书里的主角是个女子,而且,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平平无奇的柔弱女子,这个叫白绾绾的也没甚特别的啊,不过是个普通人家的小娘子,在后娘的手下日子过的可怜了些,长相方面嘛也只是清秀,也没有多么的貌美出众,诗书才艺也一般,除了心地善良点儿,似乎也无甚拿得出手的才华,怎么就突然火了呢?”
    “就是叫人奇怪呢,这白绾绾小娘子,也不是那皇家的公主郡主,连个才女都不算,远不及岳阳老生写的《梁生志异》里那美女鬼周悦娘貌美,也不及清月散人笔下的周佩佩有才气孝顺婆婆,可这些小娘子们,为何跟着了魔似的,偏偏对这本书却都这般趋之若鹜,天天派下人来催稿子?”
    “呵呵,常老弟的疑问,老朽或许能说上一二。老朽一直负责撰写街头消息,和后宅里的八卦秘闻,平日里也算看了不少的话本儿,倒是大概能明白这书为何这般火爆。这本书关键就胜在一个新颖大胆和写书角度上,主角不像以前一样是男子,而完全是从女人的角度,考虑设计话本儿的情节,所以,这书能讨后宅女人的喜欢,倒是也不奇怪,不过老朽可以预见,自墨瑾公子开了这个先河之后,往后,市面上肯定有不少人写这种女人家爱看的话本儿了。”
    “女人的角度?那墨瑾公子怎么会从女人的角度写?堂堂男儿,为了区区几两碎银,这屁股可是歪的不像样子了。”
    显然。
    报房里大有看墨瑾公子不顺眼的。
    闻言撇了撇嘴。
    语气颇为不屑地道。
    “哈哈,程兄,这你可就说错了。那可不是几两碎银哩,就这书如今虽然字数还短小,但是依着这火爆的程度,若是能再写长一点儿,想来,很快便会有书商愿意加印成册的,如此的话,那墨瑾公子虽然是后起之秀,但名号恐怕很快便会追上岳阳老生和清月散人了,我估计用不了多久,那墨瑾公子便能收到汴京城那些高门大户的帖子,若是成为其座上宾,往后若是去参加各种宴会堂会,不知道能得多少打赏银子呢!”
    “妙啊!如此说来,这连载小说,倒是大有可为哪,要比写普通话本儿出名还来钱快啊,我倒是听说,最近《小报》和《新闻》也开始筹备连载小说的事儿了,他们请的就是岳阳老生和清月散人,听说光签订契约的时候,就给了六十两银子的车马费呢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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