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在我以为我的信念足够坚定时,郑巧珍的来到,还是让我动摇了。【无错章节小说阅读,google搜寻】
    她说有个很厉害的姑娘,可以帮她们,可以让警察严惩郑兴邦一家。
    从她那里我了解到,其实我的日子,还算是好过的,有小姐妹甚至为了逃跑丟了性命。
    可她不甘心就这样跟一个半傻的男人过一辈子。
    现在是有公婆帮衬,那公婆死了以后呢?难道她能指望那个半傻的丈夫能帮衬她吗?
    往后的路还有几十年要走,她当然想要有更好的选择,而且照著郑巧珍这样说,
    那一撮希望之火,一下子就在我的心里点燃了,而且越烧越旺,几乎没有犹豫多久,她就同意了郑巧珍和她一起协助警察解救其他几个小姐妹。
    警察来到家里时,公婆並没有太多惶恐,也很淡定地跟我谈起了条件。
    他们的条件我都同意了,谅解书我签下了,他们也同意出庭作证。
    我终於自由了!
    后来甚至到老了,还记得那天湛蓝的天空,洁白的云朵。
    郑巧珍带我去见冯艷红的时候,我心里是忐忑的,我不明白她也不过是个跟她们年纪相仿的女孩,为什么有胆子帮她们,又凭什么帮她们?
    而且人家已经帮了我们一次,难道还会帮他们第二次吗?
    就是没想到,她们来得太赶巧,闯了人家的订婚宴,怪不好意思的。
    我第一次见到冯艷红的时候,两只眼睛都看直了,她身材特別好,红裙子真的好適合她,脸白白嫩嫩的,头髮挽起来露出了雪白的脖颈,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她。
    就好像是村里人说的那种魅惑人的狐妖
    不对!她那么善良,该是九天仙女才对!
    她真的是九天仙女,笑起来那么温柔好看,还教她和郑巧珍做小买卖,就连做买卖的钱,都还是她帮忙垫的。
    她的未婚夫人也很好,总跟我们保持距离,也不怎么跟我们说话。
    郑巧珍说人家是大学生,瞧不上我们,但我觉得挺好,谁喜欢自己的爷们儿整天跟別的女人閒聊?
    说明人家知道分寸,而且她还发现,李伯山看冯艷红的眼神很不一样,就好像
    眼里只有她,再也容不下其他的。
    艷红那么好,也是值得这样的福气的,我真的好羡慕这样的感情。
    我也才明白,原来女孩子嫁人也可以不是为了彩礼钱,可以是因为情投意合,两情相悦,只可惜我这辈子没有这样的机会了。
    我们很快就回了本,郑巧珍说想换房子,晚些再还钱,我没同意。
    人家是不缺钱,可人家的钱也不是大风颳来的,有借就得有还,还得还得及时。
    做了几个月的生意,不是不挣钱,但我觉得这种小生意不是长久之计,艷红的店里需要人帮忙,我犹豫了很久,还是说出口了。
    不是为了別的,我是觉得跟著艷红干,往后肯定比做小买卖强。
    而且在她的店里,也能经常见到他
    他叫秦征,是这个市场的老板之一,也是这市场的管理员。
    他的脸上有一道伤疤,別人看到他都觉得他很凶,但她却从来没有这样觉得。
    我第一次见到他,就觉得他这人满身的正气,他赶走了当街耍流氓的男人,给我们好几个人解了围。
    也不知道为什么,从那以后,见到他我的心跳就会加快,可我不敢看他,更不敢跟他说话。
    在店里做工之后,我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多,说话的机会也越来越多,但大多数时候,我都只敢躲在角落里偷偷地看他。
    后来他结婚了。
    他的妻子是个医生,很漂亮,很有气质,这样的妻子才能配得上他。
    我是这样想的,可那天我还是哭了,躲在暗处偷偷地哭了。
    其实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他,也知道我们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,可我就是很难受,很难过!
    艷红结婚了,她要跟她丈夫去京城发展,把店给我了,我这回又沾了她一个大便宜,那么低的价格又那么好的生意,她真不知道该怎么还这个人情。
    我想,只要冯艷红这辈子有用得到我的地方,就是上刀山下火海,我也绝不推辞。
    不过我倒是没等到她用我的时候,我又要麻烦她了。
    郑巧珍这个不省心的,惹了麻烦也只会躲,还要给麻烦別人。
    也没有办法,她好歹也算是帮过自己,又有一起长大的情份在,我们两个也算是相依为命了,我只能厚著脸皮去求艷红了。
    只是我还是太低估郑巧珍惹事的能力了,她把脾气一直都很好的艷红,给惹恼了。
    而且还三天两头的打来电话找我借钱,就连电话亭的阿姨都听不下去了。
    艷红也跟我说,得让郑巧珍她靠自己,所以我也不打算再帮她了。
    开这个小吃店,虽然辛苦,但能赚钱也是真的,我现在一年能挣別人好几年的工资。
    只要不出意外,我很快就可以在这座城市扎根,有属於自己的生活了。
    我可能高兴得太早了,我甚至忘了我还有『家人』也不知道是哪个缺德的把我的消息告诉了我爹娘。
    爹居然带著我两个哥哥,到了我店里,大闹著问我要钱,不然就要带我回去嫁人。
    我当然不肯给,也不肯回去嫁人,还告诉他们我这辈子没法生孩子,根本不会有人家要。
    因为我太知道我家里人的德行了,我这次妥协了,给了他们钱,就会有下次,下下次他们会永无休止地跟她要钱。
    他们不肯走,吃住都在我这小店里,有了他们的搅合,生意一落千丈。
    报警也没有用,毕竟都是我们自己家的事情,他们也学聪明了,不管我怎么骂,怎么做过分的事情,都没动手打我。
    我身上没有伤,就没办法告他们家暴,就没有办法彻底赶走他们。
    这样拖下去也不是办法
    我想了许久,想了个断尾求生的法子。
    我给了他们五千块钱,把我这店也一併给他们了,要求他们做个断绝关係的公证。
    五千块钱几乎是她全部的积蓄了,也只有高利益,才能促成断绝关係。
    五千块和一个无法生育,可能永远也嫁不出去的女儿,他们当然会选择前者。
    事情办得很顺利,在拿到公证的报纸之后,我就踏上了南下的火车,准备找个谁也不认识我的地方,安定下来,做点小生意,往后给自己安个家,就这样过一辈子。
    我原本以为我前半辈子就已经够倒霉了,没想到,我这趟南下才是更倒霉的开始。
    先是疲劳之际被人偷了身上的钱,后来又让人贩子给盯上了,险些就遭了道。
    我打电话给郑巧珍,想让她给我转点钱,她却说自己也没有,让我去找艷红去借!
    后来再打电话,她就怎么都不肯接了,我联繫不到郑巧珍,又没脸去给艷红添麻烦,只能究竟找份工作,暂时度过一下。
    有句老话说的好,人倒霉的时候,喝凉水都会塞牙。
    工作的时候不但遇到了黑心老板,还遇到了给她穿小鞋的领导,要不是再次遇到艷红,她恐怕真的会活不下去。
    我也是真没想到,再次遇到危难的时候,出手帮我的还是我这个九天仙女似的好朋友
    无以言表我的感谢,可我似乎总是在给她找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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