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郑秋秋的印象中,他是什么爱钱的人吗?
    如果陈默真的需要钱,直接把郑秋秋拿下,那得少走多少年弯路?
    “你真收了?”
    “她非要给,我没收。”
    “那你的车……”
    “我旧车卖了,加上酒吧赚了点钱,全款拿下!”
    陈默笑嘻嘻的模样,看起来有些没心没肺。
    郑秋秋忍不住白了他一眼。
    “你要是收了,那就不是我认识的那个陈默了。”
    “她还说要给我在w城买套房呢,说实话,当时真的狠狠的心动了。”
    “她哪来的钱买房。”
    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。
    陈默很快就听出了郑秋秋话中的盲点。
    “不会吧,你家里工厂那么赚钱,她们怎么可能连买个房子的钱都没有。”
    郑秋秋的眼神有一瞬间的躲闪,很快便恢復正常。
    “没什么,我妈她年纪大了,喜欢说胡话,反正你別管她们就行了。”
    “哦。”
    “我准备接管家里的工厂了,她们也上了年纪,是时候退休养老了。”
    郑秋秋似是有意。
    “也不大吧,你爸能放心把工厂交给你?”
    “在我手上发扬光大,总比烂在他手里要好吧。”
    “好吧。”
    陈默没啥可说的。
    “对了,你要是没有钱,可以直接给我说的,別的没有,几十上百万还是能拿出来的。”
    “我要那么多钱干嘛。”
    陈默撇嘴。
    “要求不多,够就行。”
    他觉得自己也没什么特別强大的物质欲望,出去的钱,也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內。
    尤其是躺平的那半年,除了最基本的饮食和生活必须之外,他基本没过什么钱。
    一个月不到三千的消费,他也坚持了好久。
    “你要是喜欢钱该多好。”
    突然,郑秋秋撑著下巴,说出了这样一句感慨的话。
    那样的话,她直接钱包下陈默,然后把他当成玩物,想入非非……
    “你想啥呢?”
    陈默的话惊醒了她。
    郑秋秋回过神来。
    “没什么,刚刚你在我的脑袋里很惨。”
    “意淫真可怕。”
    陈默一阵恶寒,抖了抖肩,却换来了郑秋秋嫌弃的眼神。
    “对了,那你既然接手家里的公司,到时候忙的过来么?”
    “这你就不用操心了,我会找人代管的。”
    “好吧。”
    陈默也觉得自己是瞎吃萝卜淡操心了。
    索性便不再延伸这个话题,转而问道:
    “你还没回答我,这几天到底去哪了呢。”
    “在曦曦家里,清閒。”
    “大別野住的舒服吧。”
    “要不我也买一套,你和小雅搬过来住?”
    “还是算了吧。”
    “不白住,你们俩给我当管家和保姆,浇浇,做做饭。”
    陈默突然一只手贴在郑秋秋的额头上。
    “我发现你这人,还是挺爱幻想的,这是病,得治。”
    “去你的。”
    郑秋秋掸开陈默的手,作势从包里掏出纸巾擦拭额头。
    她没化什么妆,也不像別的女人那般,在脸上涂满白粉。
    纸巾擦过,额头依旧光洁。
    细致到能看到一些细微的绒毛。
    陈默直勾勾的看著。
    突然,感觉到郑秋秋的面孔在眼前逐渐放大。
    两人对视著。
    “好看吗?”
    “好看!”
    “那你为什么不喜欢?!”
    “自卑。”
    於是,陈默看到郑秋秋的眼神黯淡了下来。
    “改天我就把公司和存款全都捐了。”
    “……”
    台上,凌曦一连唱了十多首歌,只感觉嗓子都快哑了。
    转头却看见台下卿卿我我的陈默和郑秋秋。
    心累,毁灭吧。
    指尖的吉他骤然破音走调,虽然只是一剎那。
    但杂乱无章的琴音,还是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。
    时间差不多咯。
    也该是打烊的时候了。
    等人全都走光后,郑秋秋和陈默,都同时感受到了凌曦身上的怨气。
    “不儿,你山村老尸啊?板著张脸给谁看呢?走,带你们去兜风,试试我的新车!”
    “咦?”
    凌曦的眼神亮了起来。
    “你买新车了啊?”
    三人很快就走到了停车的地方。
    看著那辆个头超大,堪比路虎的越野车,凌曦来了兴趣。
    “钥匙呢,给我试试。”
    一上车,她就打量个不停。
    “新能源啊?”
    “感觉还蛮不错的,多少钱?”
    陈默说出了价格。
    “才三十万?!”
    凌曦惊讶。
    启动车子,一脚油门下去,提速嘎嘎快。
    深夜的大道上,一辆深灰色的越野车,疾驰在马路中央。
    “姐,你別开了,我害怕。”
    坐在后座的陈默,有种明天12分全扣完的预感。
    誒?
    不对!
    他还没上牌,临时牌照也还放在车里没贴上去呢。
    不过他还是反对凌曦的危险驾驶行为。
    在行驶了一段路程之后,凌曦终於缓慢的减速。
    “挺好开的,怎么突然买这车了?”
    陈默顿了顿道:“还记得我们几人之间的约定吗?”
    此话一出,车內瞬间沉默。
    也不知道是在回忆,还是在思考。
    过了一会儿。
    凌曦降下车窗,看向闪烁的城市灯光,猛兽一般的高楼大厦,突然说道:
    “给吴铭打电话,我们现在就出发!咱们几个轮著开,白天下午应该就能到成都,然后从那上川藏线,一路直达……”
    郑秋秋点头:“我没意见。”
    陈默却冷静了起来。
    “去不了。”
    明天,小雅也该回家了。
    酒吧少了他,也无法正常营业。
    更別提吴铭了,他根本就申请不到长假。
    还有白志涛,他又怎么可能放任母亲躺在病床上,跟著他们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呢。
    於是车內的三人又沉默了。
    人在兴致来的时候,会產生一些衝动的想法。
    深夜里的下单剁手。
    升职时的情不自禁。
    以及厌倦平淡生活后的说走就走。
    但这衝动,来的快,去的也快。
    很显然,三人在冷静下来后,便意识到现在並不是出发的好时机。
    但俗话又说了,三人行,必有点子王。
    而此时,凌曦就是那个人。
    她眼神亮晶晶的,似乎反射著深夜路灯的光芒,伸出一根手指:
    “誒!我知道有个地方,咱们现在去,明天早上就能赶回来,怎么样,走不走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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