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七零:我被军少宠上天 作者:佚名
    第322章 给我穿
    林秀香端著一碗薑丝糖水鸡蛋过来。
    温浅也没有推辞,这调羹就放在火炉边吃了起来。
    “我也是才回来没两天,家里收拾一下就回来看您了。”
    “对了,我给您买了一套衣服,您试试,若是尺码不行,我也好去换。”
    温浅將买的衣服拿了出来。
    “哎哟,怎么还给我买衣服了?你自己还读书呢,怎么还给我花钱?”
    林秀香没有想到,温浅还给她买了衣服回来。
    温浅听到林秀香,说她还在读书的时候,手上的动作便顿了一下。
    然后她面色如常的將衣服拿了出来,让林秀香去里面试试。
    林秀香被温浅说了半天,这才半推半就的,高兴的將衣服给试了。
    这套衣服温浅买的是大红色的碎花棉袄,裤子也是厚棉袄。
    温浅又將买来的,里面加了绒的皮靴子拿出来。
    “哎哟,怎么还买了鞋子?”
    林秀香稀罕的摸著皮靴子的做工,手也伸到了靴子里面,“这,这老贵了吧?哎呀阿浅,这这真的不用,外婆还有鞋子穿,这个你拿回去退了!”
    温浅笑著摇头,“这买了哪里还有往回退的到道理啊,人家也不乐意退的。”
    “再说这真的没多贵,是从羊城那边过来的,那边这种鞋子很多。”
    “真的的不贵,您放心穿!”
    两人又推了几遍,林秀香这才將靴子和衣服换了下来。
    嘴里还在絮絮叨叨,“你自己还在读书呢!外婆这也帮不上你什么忙,回来还让你破费,下次可不许再买了啊。”
    温浅嘴笑著应了下来,又和林秀香聊起了其他的。
    没一会,林秀香准备去做午饭。
    温浅也起来去帮忙。
    林秀香年纪慢慢大了,做事也慢了下来。
    有温浅帮忙,中午饭很快便要好了。
    “哟,娘,家里做好吃的呢?”
    这边饭菜才刚要好,温浅还没有去叫王江水,这边刘春和王江河便从外头走了进来。
    只是让温浅意外的,竟然是刘春竟然是拄著拐杖进来的。
    其中一条腿显然比另外一条腿短了一截,看起来像是受过什么严重的伤。
    王江河则脸上一道长长的疤,看来像是被很么利器割到了脸,看起来很渗人。
    温浅看到他们样子后,只是挑了挑眉,很快便收回视线,不再看他们。
    “奶奶!”
    两人后头还跟著王有亮和王有程兄弟俩。
    温浅听到声音,手上的动作没停。
    林秀香看了眼温浅,看她没有说话的意思,便嘆口气。
    转头交代王有程,“有程你去喊你二叔过来吃饭。”
    王有程看了正在炒菜的温浅一眼,哎了一声,便转头又出门去了。
    刘春见小儿子出门,她一双眼睛则滴溜溜的在厨房里扫了起来。
    当看到桌子上没有来得及收起来的猪肉和麦乳精冰糖之类的,便要上手去拿。
    王江河眼疾手快的拍了刘春的手一把,又狠狠的瞪了她一眼。
    刘春不甘心的收回手,嘴里嘀咕著,“你娘牙都要没有了,这些她也吃不了,我们带回去不是刚好?孩子这么多呢!”
    王江河没说话,只是透过厨房那烟雾繚绕的炊烟,视线落到了温浅的身上。
    他看到温浅像是没有看到他这个大舅舅一般,根本没有朝这边看过一眼。
    似乎他这个温浅母亲的哥哥,就真的在温浅的眼里,已经是一个陌生人了一般。
    甚至连看都不愿意看他一眼。
    王江河下意识的摸了摸脸上这狰狞的伤疤。
    这个伤疤,是他几乎丟了半条命换来 。
    那时她和媳妇刘春跟著温浅去了山里,摸清了温浅经常上山的的地方之后,便任由刘春將温浅赶走了。
    可他没有想到的是,不过两天后,他们在附近找人参的时候,便看到了两头大野猪。
    一开始看到野猪的时候他还很欣喜,想著能不能弄死一头带回去。
    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,野猪竟然野性很大,在看到他和刘春的一瞬间,便朝著他们嚎叫著冲了过来。
    他嚇人的腿软,动都动不了,还是刘春在野猪衝过来的时候,將他拉了一把。
    但是刘春自己的腿却被野猪的獠牙给狠狠顶了一下,骨头断了不说,整个右脚的脚腕也被野猪咬住住,来回左右的晃荡,差点连整只脚都给扯下来。
    王江河反应过来,拿著柴刀扑了上去,野猪这才转身跑掉了。
    王江河一路背著刘春出来,到了山里的外围,有人正好要进山,看到了王江河夫妻,这才帮著將两人给送到了医院。
    王江河也是到了医院,这才看到自己脸上一条长长的口子,连皮肉都翻了出来。
    两人养到现在,才算是养好了。
    但刘春的腿是废了一条的,往日那些重活也干不了了。
    两人这一养著,家里更是穷的揭不开锅。
    还是王有亮听人说温浅回来了,这才喊著王江河夫妻,说要过来奶奶家吃饭。
    温浅每次回来都会带不少吃的回来,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。
    王有程是不想回来的。
    奈何王有亮那个当哥的一直叫他,加上他也不想惹的王江河夫妻不高兴,这才默默跟到了后头。
    “哎,这什么啊?”刘春忽然看到躺椅上的袋子,下意识的便是去翻。
    发现里面竟然是一套衣服,还有一双,厚靴子?
    刘春將靴子拿了出来,“哟,这靴子好看,哇,里面还是带毛的?妈?这靴子很暖和吧?”
    说著,刘春便將自己脚上的鞋子踢了,拿著靴子便要试。
    可惜啊。
    刘春长的人高马大的,脚也长。
    林秀香身高却估计连一米六都没有,脚自然也是秀气的。
    温浅买的鞋子也是按照林秀香的尺码买的,刘春哪怕是使了吃奶的劲,那双脚塞进去靴子里,也还多了一截出来。
    刘春没办法,只能不甘心的將脚收了回来,“这么么小,也不知道买大一號,穿著哪里舒服啊!”
    刘春的话音刚落,手里的靴子便被林秀香扯了下来,“总归你也穿不了,你拿著干啥?”
    林秀香想把鞋子收起来。
    哪知刘春的手比林秀香还快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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