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7章 来自硅谷的疯子
    当秦汉回到西好莱坞的別墅时,已经快要凌晨一点了。
    然而,別墅的一楼客厅依然亮著橘黄色的灯光。
    推开门,一股浓郁的黑咖啡味扑鼻而来。
    西尔维斯特·史泰龙正蜷缩在沙发的一角,一手捧著一叠厚厚的手稿,一手握著咖啡杯,正看得入神,连秦汉进门的声音都没听见。
    “还没睡?斯莱。”秦汉脱下西装外套,隨手掛在衣架上。
    史泰龙猛地一哆嗦,手里的稿纸差点散落一地。
    看到是秦汉,他才长出了一口气,脸上还带著没有完全消散的惊悸。
    “老板,你回来了。”史泰龙站起身,晃了晃手里的那叠纸:“这个叫史蒂芬·金的傢伙————他的脑子里装的都是些什么疯狂的念头?”
    “我看过不少恐怖片,但从来没有哪个故事像他写的一样,让人浑身从里往外冒寒气。”
    秦汉隨手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,走到沙发旁坐下,从史泰龙的手里接过了那一叠手稿。
    封面上是一个硕大的手写单词:《carrie》(魔女嘉莉)。
    这是史泰龙按照秦汉的吩咐,顶著风雪去缅因州带回来的战利品。
    “觉得嚇人就对了。”秦汉喝了一口咖啡提神:“如果没有恐怖的味道,岂不是让你白跑一趟?”
    他接过手稿,隨意翻看了几页。
    依然是那个熟悉的味道:字里行间透著一股绝望的压抑感,被霸凌的愤怒、
    宗教狂热带来的窒息,以及最后那场毁灭一切的超能力爆发。
    这不仅仅是一个恐怖故事,这是对压抑人性的血腥献祭。
    “斯莱,明天一早,你替我给这位缅因州的教书匠回一封信。”秦汉合上手稿,微笑著说道:“告诉他,汉氏影业看中了他的才华。我们愿意出两万美金,买断这本《魔女嘉莉》的全球出版权。”
    “两————两万?”史泰龙瞪大了眼睛:“老板,这是不是太多了?我在缅因州见过他,住在隨时会漏风的拖车里,五千美金估计就能让他高兴得晕过去。”
    在这个时代,两万美金对於一个年薪不过几千块的中学老师来说,绝对是一笔横財。
    “不,斯莱,华人有句古话,叫千金买马骨。”秦汉笑著解释道:“我们要让他感受到尊重,让他知道,汉氏影业是这个世界上最懂他的伯乐。”
    “至於影视改编权————”他思考了一下:“在信里告诉他,欢迎带著夫人来洛杉磯度假,费用全包,我想当面和他聊聊。”
    史泰龙对秦汉的决策自然不会有怀疑,既然老板说值,那就是值:“好的,我明天一早就去办。”
    秦汉看著那叠手稿,心里乐开了花。
    史蒂芬·金此时正处在人生的最低谷,前世,这本《魔女嘉莉》的精装书版权仅卖了2500美金,根本没掀起什么水花。
    直到今年的5月13日,那个改变他命运的母亲节。
    出版社將《魔女嘉莉》的平装书版权进行拍卖,或许是上帝终於眷顾了这个坚持写作的穷小子,新美国图书馆以40万美元的天价贏得了竞標。
    根据合同,史蒂芬·金分到了一半——20万美元。
    当他在电话里听到这个数字时,双腿发软直接跪在了地上,那是他人生逆袭的开始。
    而现在是三月底,距离那个疯狂的母亲节还有一个多月。
    现在甩出两万美金的买断费,对於史蒂芬·金来说,已经是想都不敢想的天价,足以让他毫不犹豫地签下名字。
    用两万美金,撬动未来几十年恐怖小说之王的处女作,以及后续无限的影视开发价值。
    天底下没有比这更划算的买卖了。
    处理完小说的事,秦汉並没有立刻休息。
    他回到臥室,取出罗娜给他整理的关於雅达利的信息:“雅达利的创始人诺兰·布希內尔最近不在硅谷,就在谢尔曼奥克斯。那里有一家雅达利的直营销售维修店,因为生意太火爆,投幣的人太多,导致机器天天坏,他正亲自在那里坐镇。”
    罗娜的情报网果然名不虚传,连这种科技圈的小道消息都能搞到手。
    谢尔曼奥克斯就在洛杉磯北边的圣费尔南多谷,离好莱坞不过十几公里的路程。
    这位“电子游戏之父”把店开到了家门口,倒是省了自己跑一趟北加州的功夫。
    “明天一早,去会会这位大佬。”
    翌日清晨,简单的洗漱和早餐后,秦汉叫上了史泰龙:“斯莱,带上钱箱,我们要去一趟圣费尔南多谷。”
    两人一起驱车来到了谢尔曼奥克斯,虽然只是上午,但这家名为“雅达利娱乐中心”的门店门口已经停了不少车辆。
    即便隔著玻璃门,也能听到里面传来的电子音效和年轻人的欢呼声。
    秦汉让史泰龙拎著钱箱,两人推门而入。
    店面不大,前面摆著几台用来展示的《pong》街机,后面则是堆满零件的维修区。
    一个留著浓密大鬍子的胖子正站在柜檯前,手里拿著一瓶啤酒,正唾沫横飞地对著几个分销商吹嘘:“看到没有!这就是印钞机!只要摆一台在你们的店里,那些硬幣就会像雨点一样砸下来!现在的订单已经排到了下个月,想要货?那就得看你们的诚意了!”
    他就是诺兰·布希內尔,典型的加州商人气质,狂热、自信,还带著一点狡黠。
    秦汉並没有急著上去打断这位老板的演讲,而是饶有兴致地在店里逛了起来,像是一个挑选机器的顾客。
    作为全世界第一代电子游戏机,pong的机身非常简陋:木质的机柜,一个模糊的显示屏,加上两个旋钮,既没有摇杆也没有按钮。
    和后世那些花花绿绿的街机比起来,实在太过朴素了。
    他的目光扫过那些简陋的木质机柜,最后落在了店铺角落的一个维修台上:
    一个背对著眾人的身影引起了他的注意。
    那是一个极其年轻、有些邋遢的男孩,看起来不过十八九岁。
    留著一头杂乱的长髮,穿著一件起球的黑色高领毛衣,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。
    最让秦汉感到诧异的是,在这样一个满地都是金属碎屑和线头的维修区,他竟然没有穿鞋。
    脏兮兮的大脚就这样隨意地踩在地板上,站在一堆废弃的电路板中间,一手捏著一个苹果,一手拿著电烙铁,对著一台被拆开的机器发脾气。
    “这简直是垃圾————布线简直像义大利面一样混乱————”
    男孩一边粗暴地拆卸著机柜后盖,一边旁若无人地咒骂著,完全不在意周围嘈杂的环境:“这帮白痴工程师,为了实现一个简单的反弹功能,竟然用了五十个晶片。
    这简直是对硅的侮辱。丑陋!太丑陋了!”
    周围的店员都像躲避瘟疫一样绕著他走,显然是因为他身上几天没洗澡的体味实在太冲了。
    但秦汉的脚步却停住了,眼睛越睁越大,满眼都是那张熟悉却青涩的脸庞:
    这股说话的味道,这种专注的眼神,还有对“不完美”近乎偏执的愤怒。
    史蒂夫·贾伯斯?
    此时的他,还不是那个改变世界的苹果教父,只是一个刚从里德学院輟学、
    混在雅达利打零工、满脑子禪宗和素食主义的怪胎。
    没想到,系统让自己跑到这儿来,是为了撞见他!
    “老板,那傢伙是不是疯了?”史泰龙小声嘀咕道:“他看起来像是在跟机器吵架。”
    秦汉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,缓缓走了过去,站在贾伯斯的身后:“如果是你,会怎么做?”
    贾伯斯停下了手里的活,回过头盯著秦汉,眼神中没有面对陌生人的拘谨,反而带著一种满是攻击性的傲慢。
    “如果是我?”他咬了一口手里的苹果,篤定的说道:“我和我的朋友沃兹,能把它压缩到五块晶片以內。少就是多,懂吗?至繁归於至简,那才是美。”
    “至繁归於至简。”秦汉重复了一遍这句话,点了点头:“很棒的哲学。看来你是个追求完美的人。”
    “完美?”贾伯斯冷笑一声,將剩下的苹果核隨手扔进一旁的垃圾桶,指了指还在那边吹牛的布希內尔:“这里没有人懂完美。那个胖子只想著赚钱,把这些笨重的机柜塞满每一个酒吧。他们根本不在乎里面长什么样。”
    “那你为什么还待在这里?”
    “因为我需要钱去印度。”贾伯斯直言不讳,眼神中闪过一丝嚮往:“我要去找寻真正的精神导师,去寻找开悟。”
    秦汉笑了,果然是那个熟悉的乔帮主,哪怕是在最落魄的时候,灵魂里也燃烧著不安分的火焰。
    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了过去:“我叫秦汉,来自好莱坞。虽然我是个电影人,但我同意你的观点——现在的电子產品,实在太简陋了。”
    贾伯斯迟疑了一下,在衣服上擦了擦手上的油污,接过了名片。
    “汉氏影业?”他皱了皱眉:“你一个拍电影的来这里干什么?”
    “我来这里,本来是想买几台机器。”秦汉拍了拍贾伯斯正在维修的那台机器:“但现在,我觉得我发现了比机器更有价值的东西。”
    “年轻人,我手里有一台机器,你能帮我研究研究,弄明白它的工作原理吗?”
    那台被自己丟在储物室里的电击仪正好可以发挥一下余热,让这个技术狂人对自己留下一点深刻的印象。
    想来,那台破机器绝对会让这个天才疯狂吐槽。
    贾伯斯拿著名片,第一次认真打量起眼前这个亚洲男人:“什么机器?我得把店里的这些破烂都修完才有空————”
    就在这时,那个大鬍子老板诺兰·布希內尔终於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,摇晃著酒瓶走了过来。
    “嘿!史蒂夫!你在干什么?如果你不能在下周把这些机器全修完,我就把你扔出去!”
    他大声吼道,然后转向秦汉,满脸堆笑:“抱歉,先生。这傢伙是个临时工,虽然技术不错,但脑子有点问题。你是来看机器的吗?”
    秦汉转过身,也露出了一个標准的商业假笑:“布希內尔先生,我想买几台游戏机。”
    他打了个响指,身后的史泰龙直接將手里的钱箱放在了布希內尔的柜檯上。
    “啪嗒”一声,箱子打开,一叠叠绿油油的美钞在灯光下散发著迷人的光泽。
    “这里是五千美金,你能给我多少台机器?当然,还有一个小小的条件。”
    秦汉拍了拍贾伯斯的肩膀:“別开除这个小子。我觉得他很有前途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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