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0章 上架感言
第40章 上架感言
接编辑通知,本书將在明日上架。
vip將在凌晨开通,12点后会直发一万。
2號开始,还是下午一点多更新。
然后说说感想:
1、本书之所以会是美娱,纯粹是上本金融扑的太惨,连架都没有上,由於上本的题材太小眾了,所以在构思时我就琢磨著写个大眾点的东西,接著,本书便出现了。
当然,美娱+其实也不大眾。
2、在构思本书时,由於我在看本站的另一本书,《我在美国拼高达》,所以,把斩杀线这些东西融入电影,以《saw》开局,这个灵感便撞进了我的脑子。
然后,事情就大条了。
因为我在写书时很看重逻辑,且我平日里看了比较多的八卦,所以我发现,直接写《电锯惊魂》是没法写的,也就是开篇直接拍《电锯惊魂》是没法弄的。
这是导演文和演员文最大的区別。
原因也是本书之前写过的版权问题。
现实中,新人拿著剧本在找投资时,那是拿不到自己作品的版权的。
並且,如果新人想要自己出钱做电影,那在北美是没法大规模上映的。
这个是有海量个例的嘛,甲骨文创始人的儿子都绕不过这个坎,他叔还是贾伯斯呢,贾伯斯都建议他不要和七大硬刚,你算老几?对吧?
所以,在面对这个问题时,那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让出版权拍电影。
但,这个是行不通的。
因为当我用读者的视角看这个决定后,我便立刻感觉,这是个毒点。
《电锯惊魂》的价值世人皆知。
毫不夸张的说,温子仁能有今天,全都是因为拍了《电锯》,那在这种情况下,主角要是把版权让出去了,我这不就得被骂爆吗?
所以版权不能让。
那有没有让主角在不让版权的情况下拍上电影的方法?这个问题钻进了我的脑子。
然后,各位便瞧见了我找到的,现实中的確有成功案例的可行方法。
也就是马克·阿明。
有一说一,在设计开篇这段剧情时,我的心是很忐忑的。
因为当我把故事的开篇搞得非常复杂后,从阅读的角度上来说,对各位是不友好的。
小说就是个商品嘛,大家看小说就是为了爽。
我要是把发育期搞长了,那看的就不爽了啊。
所以在设计开篇时,我一度不想用现在各位看到的这个开篇。
至於我最后为什么用了?
很简单。
因为我在写开篇大纲时,想著想著,忽然发现,我想的故事进展和两本书很像。
一本是我比较喜欢的作者,白自的《1979》
《1979》的开头是用卖大碗茶这段剧情拉起年代感嘛,然后抄剧本进北影厂,跟著改剧本拍摄,这其中在拉出武侠,也就是《太极》
如果看过《1979》的应该有感觉,本书的杰克·安德森进摄影棚被嚇得衝突和《1979》陈处卖大碗茶被找茬很像,当然我没抄啊,真的只是看过喜欢有印象,然后本能的用了。
由於《1979》的开篇非常的顺,所以,我个人觉得,当下各位看到的开篇应该能用?
但,这个想法其实並没有持续多久。
白白升白金了嘛。
白金写书的节奏不是扑街能学的。
而让我做出决定,就用当下这个开头的,是另一本书。
那也是我喜欢的一个作者十三號写的《美利坚名利双收》
那本书开篇,主角也没立刻拍电影,而是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。
当这一事实出现后,我便觉得,当下这个开篇能用?
当然,那个时候的我,心里也是有怀疑的。
因为十三写了十几年的书嘛,他的节奏,也不是我等扑街能够学的。
但当成功案例摆在我的面前,且,我真的找不到除了虎躯一震”外,能够让主角既掌控版权,又拍上电影的好方法时,本书,也就写成这样了。
美娱本来就没有多少人写了嘛!
女主美娱现在全站应该只有我一个人在写!
我想抄都找不到地方抄!
然后,我很后悔。
因为写著写著,我发现,进度的確慢了。
並且,本书截至今目,没有任何一个推荐。
是的,试水都没有。
因为起点改规则了,试水都要pk。
达不到追读就是没有试水,即便我现在凑够了上架的真追。
昂,都市就这么残忍,娱乐更残忍,標准最高的。
从发书开始真·裸奔上架这种事是我第一次遇到,这让我很鬱闷,真心话。
如果能重来,我觉得我该写虎躯一震。
这不是我觉得现在的开篇设计的有问题,而是我觉得我没资格这么写。
但,写都写了,那就继续写唄。
okay,感想说完了。
我的感想的確有些丧,所以,如果给各位造成了困扰,我很抱歉。
然后,感谢能够追到这里的你们的支持,你们的投票打赏评论我都看得到。
我没有回覆评论是因为————
遇到难回答的问题就不说话了。
(嘻嘻~
如果各位觉得本书能成为生活中的消遣,那还请各位在本书上架后支持订阅一下。
谢谢。
要是看的不爽,你也可以把我无情的叉掉。
我自己也看书嘛,当我遇到了噁心的剧情时————我总不能花钱吃屎吧?对吧?
over。
懒得去管顺其自然2026.6.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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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號开始,还是下午一点多更新。
然后说说感想:
1、本书之所以会是美娱,纯粹是上本金融扑的太惨,连架都没有上,由於上本的题材太小眾了,所以在构思时我就琢磨著写个大眾点的东西,接著,本书便出现了。
当然,美娱+其实也不大眾。
2、在构思本书时,由於我在看本站的另一本书,《我在美国拼高达》,所以,把斩杀线这些东西融入电影,以《saw》开局,这个灵感便撞进了我的脑子。
然后,事情就大条了。
因为我在写书时很看重逻辑,且我平日里看了比较多的八卦,所以我发现,直接写《电锯惊魂》是没法写的,也就是开篇直接拍《电锯惊魂》是没法弄的。
这是导演文和演员文最大的区別。
原因也是本书之前写过的版权问题。
现实中,新人拿著剧本在找投资时,那是拿不到自己作品的版权的。
並且,如果新人想要自己出钱做电影,那在北美是没法大规模上映的。
这个是有海量个例的嘛,甲骨文创始人的儿子都绕不过这个坎,他叔还是贾伯斯呢,贾伯斯都建议他不要和七大硬刚,你算老几?对吧?
所以,在面对这个问题时,那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让出版权拍电影。
但,这个是行不通的。
因为当我用读者的视角看这个决定后,我便立刻感觉,这是个毒点。
《电锯惊魂》的价值世人皆知。
毫不夸张的说,温子仁能有今天,全都是因为拍了《电锯》,那在这种情况下,主角要是把版权让出去了,我这不就得被骂爆吗?
所以版权不能让。
那有没有让主角在不让版权的情况下拍上电影的方法?这个问题钻进了我的脑子。
然后,各位便瞧见了我找到的,现实中的確有成功案例的可行方法。
也就是马克·阿明。
有一说一,在设计开篇这段剧情时,我的心是很忐忑的。
因为当我把故事的开篇搞得非常复杂后,从阅读的角度上来说,对各位是不友好的。
小说就是个商品嘛,大家看小说就是为了爽。
我要是把发育期搞长了,那看的就不爽了啊。
所以在设计开篇时,我一度不想用现在各位看到的这个开篇。
至於我最后为什么用了?
很简单。
因为我在写开篇大纲时,想著想著,忽然发现,我想的故事进展和两本书很像。
一本是我比较喜欢的作者,白自的《1979》
《1979》的开头是用卖大碗茶这段剧情拉起年代感嘛,然后抄剧本进北影厂,跟著改剧本拍摄,这其中在拉出武侠,也就是《太极》
如果看过《1979》的应该有感觉,本书的杰克·安德森进摄影棚被嚇得衝突和《1979》陈处卖大碗茶被找茬很像,当然我没抄啊,真的只是看过喜欢有印象,然后本能的用了。
由於《1979》的开篇非常的顺,所以,我个人觉得,当下各位看到的开篇应该能用?
但,这个想法其实並没有持续多久。
白白升白金了嘛。
白金写书的节奏不是扑街能学的。
而让我做出决定,就用当下这个开头的,是另一本书。
那也是我喜欢的一个作者十三號写的《美利坚名利双收》
那本书开篇,主角也没立刻拍电影,而是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。
当这一事实出现后,我便觉得,当下这个开篇能用?
当然,那个时候的我,心里也是有怀疑的。
因为十三写了十几年的书嘛,他的节奏,也不是我等扑街能够学的。
但当成功案例摆在我的面前,且,我真的找不到除了虎躯一震”外,能够让主角既掌控版权,又拍上电影的好方法时,本书,也就写成这样了。
美娱本来就没有多少人写了嘛!
女主美娱现在全站应该只有我一个人在写!
我想抄都找不到地方抄!
然后,我很后悔。
因为写著写著,我发现,进度的確慢了。
並且,本书截至今目,没有任何一个推荐。
是的,试水都没有。
因为起点改规则了,试水都要pk。
达不到追读就是没有试水,即便我现在凑够了上架的真追。
昂,都市就这么残忍,娱乐更残忍,標准最高的。
从发书开始真·裸奔上架这种事是我第一次遇到,这让我很鬱闷,真心话。
如果能重来,我觉得我该写虎躯一震。
这不是我觉得现在的开篇设计的有问题,而是我觉得我没资格这么写。
但,写都写了,那就继续写唄。
okay,感想说完了。
我的感想的確有些丧,所以,如果给各位造成了困扰,我很抱歉。
然后,感谢能够追到这里的你们的支持,你们的投票打赏评论我都看得到。
我没有回覆评论是因为————
遇到难回答的问题就不说话了。
(嘻嘻~
如果各位觉得本书能成为生活中的消遣,那还请各位在本书上架后支持订阅一下。
谢谢。
要是看的不爽,你也可以把我无情的叉掉。
我自己也看书嘛,当我遇到了噁心的剧情时————我总不能花钱吃屎吧?对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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懒得去管顺其自然2026.6.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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