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忠信打开几封密信仔细看了半晌。【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】
    一张老脸先是阴晴不定,最后黑得跟锅底一般。
    “砰!”
    老傢伙一掌摆在书桌上。
    笔墨纸砚震落一地。
    外面家丁护卫离得远远的。
    根本不敢靠近书房。
    暴怒的沈忠信,就像一头,择人而噬的凶兽。
    嚇得对面的沈忠儒,心中一寒。
    他搬著凳子往后挪了挪,打算暂避锋芒。
    “大胆!”
    “可恨!”
    “竖子,安敢欺我?”
    “半个月,三县足足出售了七千余把精铁农具?”
    “每把按照两斤来算,也是近万五精铁啊!”
    “如果卖给老夫,足够打造五千制刀了。”
    所谓制刀。
    是指大周统一规格的三斤朴刀。
    十炼水准,品质还算不错。
    沈忠儒一连掐断了好几根鬍子,心中愤恨。
    他前些天,又去瀘水河村了。
    作为本家三伯父,亲自登门,和顏略色。
    他已经很给沈麟面子了。
    可那臭小子油盐不进。
    不但一口否定了,他能打造精铁刀具的本事。
    连后院的工坊,都不让沈忠儒去参观。
    可把老傢伙气得。
    沈忠儒打开隨身的布包,抽出一把明晃晃的镰刀。
    “老二,区区十炼级朴刀,算个屁呀?”
    “你好好看看喃!”
    “我找过好几个老铁匠鑑定。”
    “这些精铁,已经达到了二十炼的水准,这他么还是农具?”
    “简直就是杀人利器好不?”
    沈忠信一把抢过那把精铁镰刀,轻拭锋刃。
    確实不凡!
    他的眼中,闪过几丝贪婪。
    不过,多年的养气功夫,加上主脉的庞大家底。
    导致沈忠信的眼皮子,暂时还没那么浅。
    足足过了一刻钟,他压下了行险一搏的念头。
    还没到那个地步啊。
    沈麟算不得什么。
    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而已。
    不到万不得已。
    他不想引起京城老大的愤怒。
    怎么说,大哥沈忠孝还挺待见这小子的。
    如果,自己彻底跟沈麟闹翻了脸。
    大哥会不会撇开自己不管了?
    安定县是北方最繁华,最富有的县城。
    县里的每一个职位,都令无数人垂涎三尺的。
    没有沈忠孝这棵大树在。
    他沈忠信,还真不一定坐得稳县尉的位子。
    想到这里,沈忠信吩咐道。
    “老三,继续监视沈麟和吴七的一举一动!”
    “不仅仅包括各地精铁农具的数量。”
    “还有,他家运货船只的吃水情况,都要跟踪调查。”
    “进去的就別管了。”
    “运出来的,才最为重要!”
    沈忠儒默契的点点头。
    “放心吧,老二。”
    “我的人,一刻都不会放鬆的。”
    作为安定数一数二的大商人。
    沈家老三太了解船只运量了。
    沈麟现在不用马车购买粮草物资。
    吴七的几艘快船去拉货,总不能空载吧?
    別说那千担级护卫大船了。
    装满五艘三百担快船。
    单单粮食草料,就有一千多担。
    那小子自己钱买多少东西。
    沈忠信和沈忠儒暂时不关心。
    关键是运出来的,是什么货物?
    他家织布坊的生意,因为籽涨的厉害。
    算是半废了。
    当然,两位便宜长辈,並不知道沈麟染布的事情。
    就算运载布,一千匹也不过三万斤。
    籽油还不到万斤呢。
    一个月跑一趟,装满两艘小快船就了不起了。
    可精铁农具,铁锅、铁盆、菜刀啥的。
    那些玩意压秤。
    一个月,生铁,精铁加起来,就算出货一次。
    都有好几万甚至过十万斤吧?
    船只的吃水情况,完全可以一眼看出来。
    沈忠信换了一身便服。
    “我打算,去瀘水河村谈一谈!”
    沈忠儒鬱闷至极。
    他不给我这个三伯的面子,难道你这个县尉二伯。
    就能真的压服他?
    秋老虎很烦人。
    艷阳高照,树上的知了,都叫得有气无力。
    沈忠信和独生儿子沈毅,带著二十位骑兵护卫。
    大汗淋漓地赶到瀘水河村,
    父子俩,先去流浪滩视察了沈重的乡兵训练。
    沈重这人做事还算踏实。
    诺大的训练场早就清理完毕。
    三百精壮汉子,顶著烈日,精赤著上身挥汗如雨。
    兵器还没到位。
    大家只能挥舞著同等重量的木刀木枪,吼声一片。
    “杀!”
    “杀!”
    “杀杀杀!”
    小梢弓倒是送来了二十把。
    沈家主脉以前训练家丁,就有一些存货。
    沈重这边,当然受到了额外照顾。
    百名弓手可以轮流射箭,堪堪够用。
    沈忠信抚摸著頜下青须,点头赞道。
    “重儿,山区的乡兵,就是比沈家集,或者县城的城镇兵更能吃苦。”
    “你训练的不错,值得嘉奖!”
    沈重恭恭敬敬地答道。
    “侄儿做事鲁莽,让二伯失望了。”
    他说的可不是练兵之事。
    自己好几回针对沈麟,都以失败告终。
    这不得不令沈重沮丧万分。
    一旁的沈毅,依然书呆子气十足。
    哪怕他现在,已经是三千班军的统领了。
    照样目空一切。
    沈毅觉得自己腰杆子,已经很硬了。
    “堂兄,你怕个啥?”
    “最多两月,你我练兵有成。”
    “咱俩合兵一处,围了那破堡子,弟弟给出口恶气。”
    “兵法云,十倍攻之!”
    “他就算纠集了三百泥腿子又如何?”
    “挡得住我俩的堂堂正兵?”
    沈忠信可没那般天真。
    不说人家那般高大的城墙。
    沈麟如今还在大肆购买良驹战马。
    如果给他武装起三百骑兵,喝!
    你们这三千步军,才是泥腿子呢。
    让人家策马一衝,步军就得跑鸭子了。
    沈忠信手下有兵无將。
    他和一帮亲信家丁,都是带兵的半桶水。
    將来,他可没信心跟几千马匪野战。
    能守住七镇一城,就谢天谢地了!
    “住嘴!”
    沈忠信的一张老脸,黑得透亮。
    “如今,我等连兵器、皮甲都配不上。”
    “那小子生意兴隆,財源滚滚。”
    “人家有铁甲强弓好马。”
    “你凭啥跟人家打?”
    沈毅年轻,还不像老辈子那般守財。
    这也是他极度不满的原因。
    “沈麟再有钱?”
    “还比得过咱本家么?”
    “爹,如今世道不一样啦,地窖里那些银冬……”
    要不是面前有三百多人在训练。
    沈忠信恨不得扑过去,抽沈毅几个耳光。
    你个熊孩子。
    沈麟败家。
    你也想跟著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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